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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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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19〕66号
发布日期:2019-12-17 作者: 来源: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兰州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甘安委发电20194号)安排,省安委办制定了《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6

 

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摸清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摸排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大力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监管职责落实方面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的问题。

2.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

(二)化工园区

1.化工园区设立是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等国家、区域和省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

2.入园项目是否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开展入园前项目评估,是否符合化工园区产业定位,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准入)条件要求。

3.招商引资化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等要求,是否属于淘汰落后产能。

4.化工园区是否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开展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对自查出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落实销号;是否按照评估出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严格管理项目准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

1.招商引资化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等要求,是否存在淘汰落后产能。

2.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自查,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整治方案;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3号公告)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评估,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危险化学品企业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4.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1号令)有关要求依法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依法考核合格和持证上岗。

5.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40号,79号修订)要求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6.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40号,79号修订)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关于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要求,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投用、是否正常运行;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7.企业是否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是否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安全设计诊断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按照安全设计诊断结果落实改进措施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照《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原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是否运用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9.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1号令)制定并完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承包商资质是否符合,是否存在对承包商安全失管问题。

10.企业是否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制度。

11.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储存管理是否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2.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贮存、违法处置行为。

13.企业是否落实冬季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是否存在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四)烟花爆竹企业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是否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要求。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符合省级布点规划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面)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应急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是否满足《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要求。

4.烟花爆竹仓储设施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以及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满足《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的规定;新、改、扩建仓储设施是否严格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规定。

5.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按照要求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6.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点)是否超范围经营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

(五)其他

其他负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要结合监管职责,在行业、部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中,突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油气输送管道等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内容。

三、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013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上总体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中,突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整治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二)整改验收阶段2020130日至202035日)。各地各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复核检查,针对隐患突出、影响较大的问题,按照双重交办、双重督办的要求,坚持挂牌督办、公告公示、整改验收、摘牌销号等工作程序。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0210日至202035日)。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督查和执法检查,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自查自改、督办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摸清监管底数。各地各部门要将此次集中整治与化工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危化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结合起来,通过集中整治,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新进行一次摸底,真正做到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底数清晰,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风险分布情况。摸排情况(附表)于2020130日前报省安委办。

(二)发挥专家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各地要发挥好全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咨询专家组作用,充分利用专家力量,对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提供技术指导,指导、督促企业排查整治隐患,使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专业化和精准化,突出解决一批重大问题和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监管执法,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加强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坚持整改完成一处,验收销号一处,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今年以来省市县各级督查检查、省安委办会诊检查、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危险化学品领域执法检查等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要重点检查,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和逾期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执法,推动隐患全面整改落实。

(四)强化考核问责,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对各地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和跟踪督办,并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走形式、执法检查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各地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总结202031日前书面报省安委办。

联系电话:0931-7608382(带传真),邮箱:whuachu@163.com

 

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摸排表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摸排表

3.烟花爆竹企业基本情况摸排表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摸排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工商注册地址

(区、市)

(地区、州)

()

具体地址
  
(镇、门牌号)







生产、储存场所地址

(区、市)

(地区、州)

()

具体地址
  
(镇、门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核准生产范围



许可证有效
  
开始日期



许可证有效
  
结束日期



企业主要负责人

姓名


企业安全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职工人数


化工行业分类



生产流程简介及涉及的化工工艺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等级



罐区

总数量


总容积(m3



仓库

总数量


总面积(m2



企业内储存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名称

CAS

设计最大储量(t
























附件2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摸排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表一(不带储存)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许可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及有效期

备注

1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表二(带储存)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许可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及有效期

储存设施

地址

储存设施重大危险源等级

备注

1
























 


 

附件3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摸排表

 

市州

序号

企业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

(批发)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地址)

 

是否属于

省级布点

规划范围

经营范围

库房地址

库房数量及总面积(平方米)

库房号

库房面积
  
(平方米)

库房

等级

库房定员
  
(人)

库房

定量
  
(吨)

XX

1

示例:

XX有限公司

(甘)YHPFXXXX

有效期自      日至    



*个人燃放类

*专业燃放类

 

示例:XX/XX/

(具体到村组或街道号)

X个,共XX平方米

1


1.1/1.3



2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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