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至22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第十二驻点包抓组在卓尼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卓尼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和属地责任、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工作组先后来到卓尼县应急管理局、卓尼县浙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录巴寺水电站、甘肃洮河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等部门和企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和安排部署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开展、2023年度省安委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九大重点行业领域履职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在召开的督查反馈会议上,工作组对卓尼县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全省驻点包抓“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二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为抓手,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三要坚持多措并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扎实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