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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7 作者: 来源: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县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要组织认领《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上级设定、本县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梳理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于2022年10月底前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向上级审改工作机构备案。各县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各部门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科学逐项制定实施规范,主动沟通省级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实施情况,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于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公布后,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进行。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坚决取缔清单之外的各类变相许可。

三、认真做好清单衔接统一工作。《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州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权责清单等其他有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州委编办、州政府办公室(州大数据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展改革委、州住建局、州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对照州级清单及时调整到位,确保各类清单内容一致。

四、强化清单实施的组织保障。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和省州政府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州、县市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的沟通、协调与指导,共同研究解决清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清单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全程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得到高效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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