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分级分类评估、精准严格整改、标本兼治提升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努力维护新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甘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
二、整治重点
此次纳入重点整治范围的是高层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区)。(以下统称2类重点整治对象)
(一)2类重点整治对象的定义
1.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民用建筑。
2.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区):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易地扶贫搬迁户所在楼栋占一栋或多栋建筑都属于集中安置点(区)。
(二)重点整治下列情形
1.共性风险:
①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电工、楼管等重点人员履职不到位。
整改措施:对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谈话提醒,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专业培训,提高设施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②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整改措施: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并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③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整改措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现场落实清理周边可燃物、专人监护、配置灭火器材等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清理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敷设、安装燃气管线、燃气用具;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
④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外墙保温材料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整改措施:逐一设置警示标识,逐步落实更换措施。
⑤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未将电缆井、管道井锁闭。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整改措施:使用阻燃材料做好孔、洞封堵,清理堆放杂物并锁闭管道井防火门;清理、撤除无关的电气线路;强电和弱电线路分别设置竖井,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强电和弱电线路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并做好防火封堵。
⑥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整改措施:更换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消防产品。
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整改措施:清理障碍物,拆除违法建设;按要求施划消防车道标线、设置警示牌;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
⑧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整改措施:清理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并设置禁止停放充电标识。
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制度不落实。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制度,强化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执法,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要求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确保确保维保检测质量。督促责任主体单位修复损坏的设施,定期开展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⑩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不足或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操作设备,不清楚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制度,对目前持证值班人员不足的单位,一方面督促单位选取人员考取资格证书,另一方面督促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且对值班人员开展培训,确保具备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及方法。
整改措施:至少按照6人标准设置微型消防站,并配齐相关器材装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处置演练。
2.高层公共建筑突出风险
①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整改措施:清理、撤除无关的电气线路;强电和弱电线路分别设置竖井,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强电和弱电线路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并做好防火封堵。
②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整改措施:清理易燃易爆品。
③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整改措施:拆除,并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替换。
④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占用中庭设置商业等使用功能。
整改措施:恢复避难层(间)使用功能;严禁在中庭设置商业场所和可燃物。
⑤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整改措施:督促管理单位查找问题原因,实施整改。
⑥未按要求编制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整改措施:督促管理单位编制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3.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区)突出风险
①现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整改措施:督促管理单位、业主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②未建立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配备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至少按照6人标准设置微型消防站,并配齐相关器材装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处置演练。
③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安置点(区)。
整改措施:没有物业管理的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由街道乡镇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结合实际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
④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整改措施:更换电气线路,按照国家标准敷设,清理、撤除私拉乱接电线。
⑤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
整改措施:灵活运用督促单位自行整改、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纳入小区改造项目、政府专项资金四条路径实施整改。
特此通告!
甘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