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二、申办条件
(一)申办材料名称
1、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及申请表(甘南州应急管理局网站下载);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复印件);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6、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资料;
7、建设项目建筑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制件);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评价报告结论(复制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性质
原件/复印件
(三)数量
1、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一份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及申请表三份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三份
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一份
6、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资料一份
7、建设项目建筑防火审核意见书一份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评价报告结论一份
9、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一份
(四)介质
纸质。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复验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复验时限不计算在内)。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结果送达
自取。
六、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941-8210517;0941-8210881
七、办理机构和时间
(一)办理机构地址
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96号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区应急局窗口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八、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