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2日,经甘南州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研究,对甘肃辰州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市录斗艘金矿井下运输巷道安全出口不符合安全规范,井下二中通风系统不符合安全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之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拟对合作市录斗艘金矿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四万元的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至10日。
甘南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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