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经甘南州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研究,对夏河县且隆沟石灰岩矿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之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之规定,拟对夏河县且隆沟石灰岩矿罚款人民币八万元,责令企业限期申办许可证延续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至10日。
甘南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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