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假期安全提示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省安委会、减灾委、省应急厅提醒您“假期安全不放假,平安提醒进万家”。
1.交通安全。自驾游出行要提前检查维护车辆,租赁汽车和共享汽车应提前熟悉车辆安全状况,掌握各种应急避险措施和路况天气,遵守交通法规,切勿超速超员、酒后驾车。乘车出行遵守安全提醒,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无牌照车辆,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各类客运企业要加大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积极履行提示警示职责,监督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2.旅游安全。各类景区景点要提前对索道、玻璃栈道、专用车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警示和现场管控措施,严防拥挤、踩踏、跌落、溺水等安全事件发生。游客要听从导游或景区管理员安排,遵守景区游览规定,切勿进入禁区内,谨慎经过登山梯、悬索桥梁、涵洞等危险地段,审慎参加新型高危娱乐项目,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醒看护,不到未开发的景区、景点“爬野山”、“游野泳”,以免发生人身伤害情况。
3.家庭安全。长时间外出时要关闭窗户,关闭燃气、电源、水源,严禁在公共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人员疏散区域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小区、社区内焚烧垃圾、杂物,不将未熄灭的烟头、煤灰等丢进垃圾桶。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安全巡查、值班值守,保持应急照明、逃生疏散标志要完好,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4.生产安全。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紧盯高危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不间断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动土、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安全防疫一体化措施。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紧急突发情况。
5.森林草原防火。中秋、国庆期间要注意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严禁野外用火,不在林牧区吸烟、野炊、烧烤、点燃篝火、烧香点烛、燃放鞭炮,不携带火种及其它易引起森林草原的物品进入禁火区。
6.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入大型综合体、商场影院、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大型活动前要注意观察安全通道、应急出口位置,事前熟悉应急逃生路线,发生火灾及紧急事件要保持镇定,听从指挥,按照应急指示标识指引,迅速科学逃生。
危险求救电话:
火警 119
火灾隐患投诉举报 96119
森林(草原)防火报警 12119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12350
医疗急救 120
交通事故报警 122
水上搜救专用电话 1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