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结合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自5月份起,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督查核查工作,截至7月底,已全面完成了督查核查任务,取得预期效果。
此次专项督查核查,分为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和省级抽查三个阶段,主要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对安全基础管理、本质安全设计等方面进行检查,并结合双重预防数字化系统建设,将问题隐患全部线上录入。全省145家重大危险源企业、479个重大危险源做到自查全覆盖,发现问题隐患2994项,已整改2657项,整改率88.7%(其中,重大隐患10项,已整改4项,整改率40%)。全省13个市州、兰州新区以市级交叉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921项(重大事故隐患2项),已整改753项,整改率81.8%。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3个省级督查抽查组,对兰州、金昌等9个地区的2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93个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抽查,发现问题288项(重大隐患12项,重点执法项14项)。对5家企业进行了执法处罚,罚款24.6万元。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督促市州、企业加快问题隐患整改,确保隐患闭环销号,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严格处罚,形成有力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