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应急厅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规定》《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估办法(试行)》,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管长效机制。
《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规定》聚焦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不达标、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考试发证不严格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实操设施、消防、应急预案、线上平台等硬件条件,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一期一档”“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及销毁要求等内容,提出了安全生产考试点规划、监考员及考评员配备、考试档案管理、考试收费等要求,并对培训机构转包培训、提供虚假培训合格证明或培训档案造假等5类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估办法(试行)》围绕构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优胜劣汰、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综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综合评估结果良好及以上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支持机构健康发展;对综合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退出。
甘肃省应急厅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规定》《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估办法(试行)》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的宣贯培训,督促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整改专(兼)职教师配备、实操设备设施、档案管理、应急处置、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