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应急厅印发《加快推进全省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方案》,督促尚未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矿山和不具备普查技术力量的企业,尽快或委托专业机构和技术力量完成相关工作,切实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不断提升矿山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工作方案指出,矿山企业要加大灾害治理力度,落实预防措施等,受汛期极端强降雨或溢流洪水影响的矿山,抓紧补充开展采空区积水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为后期防治水“防、堵、疏、排、截”等灾害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各县(区)要全面摸清辖区内矿山企业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建立完善台账,逐一研阅并提出要求。各市(州)要对矿山企业编制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审核把关,验证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指导督促矿山企业切实落实灾害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
工作方案强调,各监管部门要“点对点”督促矿山企业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运用,切实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矿山企业要根据“瓦斯、水、火、地压”等致灾因素普查结果,合理调整矿山灾害设防等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配齐配强防治水、放灭火、防突、防冲等安全管理团队,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切实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并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治理瓦斯、水、火、地压等重大灾害,有效管控矿山重大风险,根治重大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省应急厅将会同各级应急局,对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灾害防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厉打击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