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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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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全面开展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总结评估
发布日期:2023-08-02 作者: 来源:省应急厅

为深刻吸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12·24”井下坍塌等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于2023年2月至6月开展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共下发指导性文件3份,排查露天转井工金属非金属矿山9处,企业层面排查隐患66条,各级应急管理局开展督导检查12次,检查矿山24处(次),查处各类隐患问题21条,有效提高了露天转井工矿山安全保障能力。

本次专项整治由属地应急局牵头督促企业开展,将有关文件转发至辖区所有矿山企业,学深吃透文件精神实质,全面摸清辖区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安全风险底数和安全生产状况,建立专项整治清单台账。省应急厅建立微信工作群,以电话或微信告知形式,督促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主要负责人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省应急厅将露天转井工专项整治列入《2023年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和《甘肃省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企业自查阶段要求,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对照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内容,明确工作进度路线图,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细化整治责任分工,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排查出来,整改到位。专项整治中,白银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所属矿山企业成立工作专班,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露天开采和井工开采相互影响进行安全论证,针对论证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制定了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期效应。

本次专项整治期间,省应急厅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及各类执法检查,对露天转井工矿山进行专项督查2次,综合督查6次,对个别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停滞,生产系统维护保养不到位,专项整治台账不清,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安全生产论证推进不力等行为进行了行政执法。针对个别国有大型矿山企业建矿早,未办理露天转井工相关手续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要求,确保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手续合法、整治到位,论证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各级应急局将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安全生产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落实,将露天转井工矿山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范围,提高检查频次,将有关内容列入督导检查内容,与执法检查同步推进,严厉打击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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