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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部分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达到近两千元
发布日期:2014-09-09 作者: 来源:甘肃日报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大对藏区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的资助力度,再次提高甘南藏族自治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补起,海拔最高的碌曲县、玛曲县每生每年提高300元,生活费补助达到1950元;其他县区每生每年提高265元,生活费补助达到1915元。
  近年来,甘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07年,寄宿生的生活补助为每生每年1000元,2012年提高至每生每年1400元,2013年为每生每年1650元。此后提高后的补助标准,高于我省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生活补助标准。
  除了对甘南藏区寄宿生的生活补助外,我省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甘南义务教育发展。从2012年起,我省从校舍建设、双语教师培训等多方面加大对藏区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省教育厅2013年底出台了《甘肃省教育厅支持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省教育厅将指导甘南州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通过捆绑式、强弱校连片结对等合作办学模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校际教师合理流动,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缩小城乡、校际差距。2020年,甘南将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同时,我省还将加大甘南州“控辍保学”力度,让藏区适龄儿童都能进入学校就读,并在甘南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双语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消除甘南州“09标准”D级危房。(记者李欣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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