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抓前端,治未病”,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日,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夏河县应急管理局送达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号检察建议书”,并召开座谈会。应急局班子成员及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座谈研讨。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宗生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第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制发背景和落实举措等情况,并与在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八号检察建议”里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同时从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局之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全面介绍了辖区内监管企业概况和局执法队伍基本概况。
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一定高度重视8号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厘清思路,加强学习,补齐短板,从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企业责任三个责任出发,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对策,下一步将与检察机关强化沟通交流、强化支持配合、强化工作互促,在安全生产领域协同发力,共同筑牢全县安全生产防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