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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无情人间暖 多重保障护小康--记玛曲县群众身边的民房保险
发布日期:2021-12-06 作者: 来源:

11月30日,正值甘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玛曲县进行2021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导检查时,突然,玛曲县应急管理局办公楼内“冲进来”一伙人,详细询问原因后才得知这“一伙人”是玛曲县尼玛镇扎西乐民新村房屋受损154户代表,代表扎西乐民新村房屋受损的154户为玛曲县应急管理局和人保玛曲支公司送来锦旗,感谢应急局和人保公司及时赔付房屋受损情况,及时送上了“温暖”,解决了贫困群众的燃眉之急,让受损群众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2020年3月8日,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两户农房因暴风导致房屋受损,共计赔付40000元。

2020年6月10日,木西合镇约300户农房因冰雹大面积受损,赔付188241元。

2020年6月10日,采日玛镇10户农房因冰雹导致房屋严重受损,赔付90000元。

2021年5月22日,青海玛多发生7.4级地震、玛曲县欧拉秀玛发生4.4级地震,共造成欧拉秀玛乡、木西合乡18户牧民院墙裂缝,共计赔款8000元。

2021年10月5日,玛曲县部分乡镇遭遇冰雹、暴雨极端天气的袭击,农房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玛曲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及时发布冰雹灾害预警,但是天灾无情,尼玛、曼日玛两镇部分牧民房屋不同程度受到冰雹打击,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玛曲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县人保公司、尼玛、曼日玛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入灾区,查勘灾情,核定损失,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深入现场查勘理赔。为提升效率,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还启动了预付赔款,尽快弥补灾害造成的损失。曼日玛镇房屋306户,共计赔付18.4万元,尼玛镇扎西乐民新村房屋受损154户,共计赔付9.24万元。

玛曲县地处甘青川交界处,平均海拔3700米,气候属高原大陆性高寒湿润区,高寒多风雨(雪),无四季之分,仅有冷暖之别。全年冰雹、雷电、风雪等极端气象灾害多发、易发。近年来,玛曲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县级财政每年挤出44万元为全县牧民购买民生保险项目(农村房屋综合保险),确保牧民群众房屋在遭受自然灾害损坏时能起到保险赔付作用,降低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坏,居无定所。仅就2021年而言因冰雹、强风、洪涝、地震等因素人保公司赔付金额远超于投保额44万。一方面看到了保险业尤其是中国人保在大灾应对过程中的能力与担当;另一方面,对于保险行业来说,惟有加快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保险制度,让受灾群众更好地感受到金融服务的温度,让自身更好地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同时也拓宽了视野,对保险业如何抓住机遇,更好地参与到地方经济发展给予了融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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