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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25 作者: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甘南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甘南应急字〔2021〕116号)和《甘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南安委办 〔2021〕12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巩固近年来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行动成果,结合《玛曲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州应急管理局交办督办隐患排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加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以高压态势严格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11月20至24日县应急管理局集中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本质安全、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辨识、应急预案修订、应急预案的演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共发现各类隐患问题6条,并责令现场整改完成,引导企业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注重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员工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企业风险防控水平。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玛曲县萨日路10-99号有一处违规储存、销售甲醇店,在一家民房内搜出约500公斤甲醇,甲醇为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当事人罗某某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仓储经营甲醇,属于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经初步清点,现场有3个装甲醇塑料大桶及民房院内地下埋有一储存约20吨油气空罐,疑似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且该场所无防火、防爆、防毒、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及任何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安全储存条件。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销售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责令罗某某停止经营活动,并紧急调来1台挖掘机,1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对查封扣押的甲醇及储存罐进行转运,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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