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合作市顺达石化商贸有限公司加油站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甲种)许可证》的公示
经企业申请,州应急管理局局务会议研究,拟对合作市顺达石化商贸有限公司加油站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甲种)许可证》。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9日至7月5日,接受全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我局发证机构如实反映。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
受理人:卓玛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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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