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清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公告
甘南州央宗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甘财经二〔2017〕88号)和甘南州财政局、甘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州财建〔2017〕79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8年就清退工作进行了公告,开始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工作,同时,通过电话对你公司进行了告知。截止2019年11月18日,你公司仍未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手续。现再次期限公告如下:
一、清退需要提交的手续
提交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单原件、复印件,退款申请表、风险抵押金缴存凭证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签字授权委托书。
二、清退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退款不采用现金方式,一律采取转账形式。
三、清退期限
限你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前,速来州应急管理局办理缴存在原甘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的抵押金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退款手续的,你公司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利息收益将上交财政国库,不再进行清退。
联系人:卓玛才让 联系电话:8225388
甘南州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