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601001 | ||
标 题 | 怎么签合同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6月1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个刚从技校毕业的电工,证件我也拿到手了,我想问问找工作签合同的时候在个人安全这一块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请您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是否载明以上事项,保护个人人身安全。 【甘南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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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应急管理局 | ||
处理时间 | 2020年06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