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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1104001
标    题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4年11月4日
信件内容 我是一个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企业属于房地产行业,不属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列举的12类行业,那我们集团按照什么依据来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呢?如果没有,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12类行业外的企业,不强制要求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但可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甘南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处理对象 应急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