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1104001 | ||
标 题 |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个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企业属于房地产行业,不属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列举的12类行业,那我们集团按照什么依据来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呢?如果没有,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12类行业外的企业,不强制要求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但可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甘南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 ||
处理对象 | 应急管理局 | ||
处理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