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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9-12-20 作者: 来源:

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即将到来,为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春节,甘南州应急管理局温馨提示如下:

1、不要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及周边100 米范围内;居民楼顶、楼道、阳台、平台、室内、窗台以及不足烟花爆竹产品说明要求安全距离的地点;有燃气管道周边100 米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2、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无证摊点上销售的烟花爆竹,质量缺乏保证,鞭炮普遍存在头数不够、响率低、不稳定、断火等问题,危险性比较大。

3、燃放烟花、爆竹时,请选择室外和相对空旷、平坦、无障碍、较安全的场地燃放。大型烟花必须在空旷场地燃放。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4、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5、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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