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召开。
会议决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0月25日至26日在合作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扎西草主持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莽仓·罗藏宗哲嘉措、杨学锋、张志红、焦维忠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听取研究了州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听取讨论了州人大财经委、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全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对《全州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和州本级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建议安排计划及州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甘南企业家日”议案的审查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草案);州人大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关于视察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部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方案(草案);州人大农牧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关于检查全州贯彻实施《甘南藏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用热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视察全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报告;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修订)》二审后修改情况的说明,讨论条例(修订草案)和关于公布施行《甘南藏族自治州草畜平衡条例》的公告(草案)。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关于对推迟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州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促进充分就业和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的报告;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等3项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
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州人大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州财政局负责同志,常委会各工委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